辽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辽阳市以精神疾病防治为主的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180余万人民群众心理、精神卫生的健康教育、预防、诊治、康复等工作任务,属公共卫生事业。同时医院作为公益性医院,承担着全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免费救治、重症精神病人的筛查、110救助、民政救助等工作。 医院成立于1976年,其前身是辽阳市精神病医院。1995年6月,医院正式更名为辽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4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实际开放床位926张;现有在编职工269人,专业技术人员237人,其中医生94人,护士119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7人;合同制职工185人;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59名;医院设有精神科9个、临床心理科3个及其它辅助医疗科室9个,其中临床心理科为“市级重点专科”。 医院配有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MECT)、心理测量系统(心理CT)、第四版韦氏智力测量系统(成人、儿童)、适应行为评定测量系统、团体生物反馈治疗仪和脑功能障碍治疗仪、沙盘治疗等先进的专科治疗及检查设备。 2006年,辽阳市成立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并设在辽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辽阳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是辽阳市唯一一所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承担着全市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疾病治疗、青少年成长训练等方面工作。 2011年,辽阳市成立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办公室,并设在辽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要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